家长来校领取成绩报告表工作细则

1. 目标
通过班导师和家长的联系,促进双方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的了解,以便有效协助学生建立正确的学习和生活态度,俾健康快乐的成长。

2. 执行办法
2.1 学生家长须在上、下学期结束时,于学校指定的时间到校领取成绩报告表,同时和班导师面谈。
2.2 班导师和家长沟通的前提是:如何使孩子会更好。因此,学生应根据学校规定,须穿着整齐,陪同家长一起到校领取成绩报告表。
2.3 按学校条规:
a. 领取成绩报告表之前,须清还所有向学校各单位所借出的物品,如图书等。
b. 因故未能及时缴费者须向总务处申请延期缴交,否则欠费者之成绩报告表将被扣留。为了方便学生补办缴费手续,在现场将设缴费处以利工作进行。

3. 事前应办事项
关注学生欠费情况并督促学生办理欠费手续。

4. 与家长谈话内容和时间(供参考)
4.1 可视情况需要简单汇报有关学生的上课、联课及体育活动时间表现等。
4.2 简报有关学生在校的整体表现。(优缺点,家长可协助改善之处,以鼓励代替抱怨。)
4.3 可从家长处了解孩子在家的作息情况。(包括温习功课、睡眠、运动、交往的朋友等。)
4.4 须视现场情况,调整控制谈话时间以免其它家长久候。若有特殊情况(例如违规学生、操行评量偏底项目等)可另择时间深谈。
4.5 谈话时须控制声调,以维护学生的隐私权。

5. 其它须注意事项
5.1 检查是否备妥各处所提供的数据。
5.2 归纳并了解任课教师针对班上学生表现所提供的资料。
5.3 将家长谈话内容记录在家长联系谈话记录表(例如学生的特殊个案的情况、对学校的评论或意见),并在会后交到训导处作为学校的参考或检讨。
5.4 如果家长需要个别了解各学科的学习情形,可在规定时间或另约时间和有关教师面谈。
5.5 有关宿舍生生活学习情况,可请家长直接向舍务处了解。
5.6 了解行政各单位措施与运作方法,以备家长询问(若没有把握与家长谈论的课题,可请家长到有关单位座谈)。
5.7 准备班级名单, 以便注明是否已领取成绩.
5.8 家长未能在指定时间内来校领取成绩报告表,班导师必须电话联络,且另约定领取日期。若班导师因不得以的情况未能执行,请填妥成绩册移交表格并将有关学生的说明资料、成绩册当面一起移交训导教师代处理。
5.9 欠费者(学杂费、会费、住宿费和欠图书者等)请扣留成绩报告表,须待缴清欠费,凭学费收据或持有获准延期缴费表格者,方能向班导师领取之。
5.10 现场设有缴费处,欠费生可于现场缴交。
5.11 班导师可请班上一两位学生准备号码卡,根据“先到先会谈”的原则以维持应有的秩序,避免家长站立在其它家长旁边聆听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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