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教协会会员子女奖励金接受申请(06~17/04/2010)

    2009年度会员子女奖励金从即4月6日起至4月17日接受申请,凡是同学在2009年的校内成绩及校外公共考试,包括高初中统考、PMR考试及SPM考试考获优异的成绩,都可申请家教协会的奖励金。
    >>2009年度会员子女奖励金申请表格

    2009年度会员子女奖励金颁发简章

    1. 宗 旨:鼓励会员子女努力向学,以期达到品学兼优,促进良好校风。
    2. 资格 / 条件:申请者须为本校在藉学生/2009 年度高中毕业生。

    组 别 条 件 奖励金额
    初中组
    (初中一至初中三)
    1. 学年成绩总平均须85 分以上。
    2. 华、国、英、数四科须及格。
    3. 操行评量至少甲下。
    RM40
    高中组
    (高中一至高中三)
    1. 学年成绩总平均须80 分以上。
    2. 华、国、英、数四科须及格。
    3. 操行评量至少甲下。
    RM50
    公共考试组  1. 初中统考 1. 初中统考成绩须考获四科A。
    2.四科A 以外,每多一科A,另加奖金。
    RM40
    RM10
     2. 高中统考 1.高中统考成绩须考获四科A。
    2.四科A 以外,每多一科A,另加奖金。
    RM50
    RM10
     3. PMR PMR 须考获五科A RM40
     4. SPM SPM 须考获A 等文凭,且成绩最好的六
    科(包括国文科)之积分不得超过18 点。
    RM50

    注:申请者只能选择申请其中的一个组别

    3. 申请手续:
    (1) 向本会秘书黄志光师或李荣兴师领取申请表格。
    (2) 呈交成绩复印本一份。
    (3) 申请表格与成绩复印本须于申请截止日期前交給本会秘书。

    4. 申请日期:即日起至17/04/2010

    5. 颁 奖:
    日 期: 24/04/2010 (星期六)
    时 间: 1:30pm—2:30pm
    地 点: 教学大楼忠礼堂

    6. 领 奖:学生或家长必须亲自出席颁奖仪式,若未事前具函说明而缺席者,其获奖资格将被取消。

    7. 《奖励金颁发办法》若有未尽善之处,本会有权修订之。
    /兴华中学家教协会2000 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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